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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加联合向WTO申诉 进口汽车零部件争端升级
作者:admin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76    更新时间:2009-10-27
北京时间9月16日凌晨,欧盟、美国和加拿大联合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诉,要求WTO专门成立专家组,对中国零部件关税政策进行调查,这是美欧加首次联合要求WTO对中国单一政策展开调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对此表示遗憾。
中方表示遗憾
9月16日凌晨,经过最后商议,欧美加联合向WTO提出正式申诉,要求WTO成立专家组调查中国零部件关税政策。这是自今年3月提出初步磋商后,欧美酝酿已久的后续举动。
在申诉中,美欧指责中国对从美国和欧盟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征收高额关税,违反了加入WTO时的承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的行为,是符合WTO规则的。对此,中方在此前与欧盟、美国和加拿大进行的磋商中已予以澄清,中方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对欧美加要求设立专家组,中方表示遗憾。
进口汽车零部件的争端始于2005年4月1日,中国开始施行《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如果用进口全散件、半散件组装汽车,或进口车身或其他一些总成(系统)装车、或者进口零部件价格综合达到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即被核定为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目前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10%的关税,但如果价值超过整车的60%后,税率就将调升至25%左右。这一政策对于长期靠“化整为零”变相逃税的汽车巨头是沉痛的打击。在他们游说下,2006年3月30日,欧盟、美国分别致函中国常驻WTO代表团,提出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
美欧胃口大
欧盟驻华代表团新闻官钟娜坦言,经过磋商,中国和欧盟都已做出某些让步,但欧盟要的不仅是这些,中方目前所做的让步离欧盟的目标仍然比较远。
今年8月初,中方曾经做出一定让步。8月4日,海关总署、商务部、财政部和发改委四部委曾发出公告,宣布《办法》中构成整车特征的3个标准中的1个推迟两年实施,该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才实施,等于给了宝马、奔驰等巨头两年的缓冲期,以适应国产化率的要求。
然而,在美欧看来,中国推迟实施的仅仅是进口零部件中的小部分,那些通过KD散件进口方式在国内组装汽车以及满足“进口车身、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零部件仍需交纳25%的整车关税,而不是10%。
“国内某些高档车的零部件几乎都来自进口,汽车巨头拿到整车的大部分利润,这是美欧竭力反对中国零部件政策的原因。”北京WTO事务中心副主任尧秋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独立汽车分析师钟师进一步表示,跨国车企通过大量进口零部件,既可以加快推出新车速度,又可以防止技术泄露。因为中国的零部件政策,大批国外零部件企业要移师中国,将大量就业机会转移到中国,美国和欧盟自然不愿见到这种情况。
预料结果尚早
“尽管零部件问题已走上专家组程序,但目前预料结果为时尚早。”尧秋根表示,中国可运用多个规则和手段来应对。
按照计划,9月28日,美欧将在WTO举行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提出设立专家组。但根据WTO相关规则,在9月28日的会议上,中国还有权反对设立专家组。这就是尧主任所说的第一个手段。“中国制定的只是规范国内产业政策,不违背WTO规则。”尧秋根表示。不仅如此,即使专家组成立,从成立专家组调查到最后发出报告还需要一年半,中国有充裕的时间与WTO总干事沟通。
按照WTO的相关规定,磋商失败后,既可进入专家组程序(成立专家小组对争端进行调查),也可选择其他的解决手段,比如直接由第三方进行仲裁,或是由WTO总干事等出面调解。另外,磋商期结束后,双方还可以继续采取一些类似于磋商的手段,即使进入专家组程序后,这些类似手段仍然可以进行。
钟师表示,从美欧要求成立专家组可以看出,美欧还是想通过谈判让中国自行调整政策。此外,记者了解到,在零部件争端上,中国还可用“幼稚产业”去争取主动。加入WTO时,汽车产业作为国内幼稚产业,允许被保护到2006年底。“这也是今后谈判中的一个重要武器。”尧秋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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