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8621-60857666-1026 手机:13817713185 QQ:1031025644 微信公众号:法律匠人工作室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工作指导2006年第2号
作者:佚名    业务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85    更新时间:2009-10-26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工作,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可以根据其需要设立办事机构,该办事机构不再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原已登记的办事机构,不再办理变更或者延期手续。期限届满以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或根据需要申请设立分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办事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外商投资的非公司的企业可以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设立办事机构。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业务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关闭
  • 上一篇业务:

  • 下一篇业务:

  • 分享到:
    法律人,隆安律师事务所章琦律师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座20层 邮编:200030
    电话:8621- 60857666-1026 手机:86-13817713185 传真:8621-60857655 电子邮件:company-lawyer@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