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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就《200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调查报告》答记者问
作者:佚名    业务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74    更新时间:2009-10-26
12月25日,商务部发布了《200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就报告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您介绍商务部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调查”这项工作的背景情况。
  负责人:当前,国际贸易在WTO框架下,传统关税壁垒逐渐削弱,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日益明显,并且引起了WTO各成员高度关注,集中体现为两个2/3:国际贸易新规则的2/3是技术性贸易措施;我国影响贸易的新规则的2/3也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具体说,1995年世贸组织正式运行至2005年底,各成员通报(即各成员制定的影响贸易的新规则)总量20387件,其中涉及技术规则的13861件,占总量的68%,超过2/3;自加入WTO至2006年8月,我国通报总量683件,其中涉及技术规则的461件,占我国通报总量的67.5%,超过2/3。

  因此,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各地方、各行业出口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基本情况,了解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问题和需求,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06]14号),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抽样调查”。
  
  这项工作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新时期、新形势赋予商务部门的一项新任务、新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掌握出口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有效应对的重要基础。今年是第一次,今后将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和长期工作,每年定期开展。

  记者:这次调查显示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总体情况如何?
  负责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总体情况不容乐观。调查表明,2005年我国有15.1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在22大类出口产品中,有18类产品由于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而遭受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金额达到691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9.07%;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增加的生产成本217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国出口贸易额的2.8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给我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高达1470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19.29%。

  记者: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各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负责人:这次调查显示,食品土畜产品受到的影响面最宽,纺织产品直接损失比较严重,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增加成本最多,从趋势上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已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延伸。

  具体来说,食品土畜产品受影响的绝对值虽然不高,但相对于其全年出口的比例却最高,其直接损失与当年出口额之比为26.7%,机会损失与当年出口额之比高达96.6%;纺织产品的直接损失比较严重,为298.7亿美元,占我国出口全部直接损失的43.2%。2005年,海关编码第16类产品(机器、机械器具、电器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增加成本最多,占全国增加成本总额的44.1%。

  可以看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特别是欧盟颁布《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禁止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以来,我国机电高新产品生产企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了出口成本。

  记者:我国各地区的对外贸易是否也都受到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
  负责人:调查显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的影响涉及所有省份,其中发达地区受影响的绝对值高,中西部地区相对值高。从直接损失的绝对值看,超过50亿美元的有深圳、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均为经济发达地区;从直接损失的相对值看,西藏、海南、吉林、广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直接损失占当地年出口额的比例较高,均超过20%。
按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四大政策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增加成本和机会损失的绝对值均远远超过其他三个地区;而西部地区的直接损失、增加成本和机会损失占该地区当年出口额的比重最大。

  记者:哪些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比较大?
  负责人:欧、美、日、韩仍是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但对我造成影响的行业各有不同。调查反映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中,81.30%的企业反映受到过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其次是欧盟(57.72%)、日本(31.71%)和韩国(9.76%)。从各行业看,食品土畜行业在日本和欧盟受到影响较为严重;轻工行业、纺织行业在美国和欧盟受到影响较为严重;机电高新行业的影响则主要集中在欧盟地区;医保和五矿化工行业在美、欧、日都受到较大影响。

  记者: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负责人:调查显示,“不断提高技术标准”是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式。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中,67.6%的企业认为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主要方式是标准提高。同时,增加检验检疫项目、调整技术法规、审查手续复杂、合格评定程序变化,以及人为拖延检验检疫时间等也是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同方式。食品土畜、机电高新行业是受“标准提高”影响最严重的两个行业,分别有76.5%和69.0%的企业反映受到了该方式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

  记者:面临这种形势,我国企业采取哪些应对措施?有什么新的特点?
  负责人:调查发现,我国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动意识有所提高,技术改造和申请认证是主要应对措施。我国大部分出口企业已经意识到主动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键。
  
  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有71.8%的企业选择通过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国际或对方标准来积极应对;63.4%的企业认为还要争取获得国际权威认证和出口国认证。此外,企业还希望通过多双边磋商、WTO争端解决机制、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出口目标市场标准制修订,以及司法救济等方式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记者:当前我国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面临哪些主要困难?
  负责人:调查显示,有50.7%的企业认为当前应对的主要困难是“资金缺乏,难以进行技术改造和获得国际认证”;43.7%的企业认为“信息不灵,不知道对方规定已经改变”;41.5%的认为“渠道不畅,受到不公正待遇不知道向谁反映”;40.8%的企业认为“没有技术服务,缺乏技术解决方案”;31.7%的认为“技术水平差距较大,无法达到对方的技术要求”。

  记者:针对调查显示的情况,结合企业面临的困难,今后政府部门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负责人:为指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商务部专门会同质检总局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指导意见》,具体措施包括:1.完善出口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对国际市场技术准入条件和出口商品技术竞争力的监测,积极为帮助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提供技术服务;2.加大评议工作力度。选择国外实施的对我国影响较大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积极组织评议,为多双边工作奠定基础。3.加强多双边磋商,充分利用WTO TBT/SPS委员会以及各相关平台进行交涉,积极维护和争取我国利益;4.加强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鼓励和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5.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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