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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一人公司,你知道有哪些风险吗?
作者:admin    业务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893    更新时间:2018-04-23

    案情简介:在知名经济学家郎某某与缪某、A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一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缪某作为唯一的股东是否应当对A公司返还郎某某的货款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缪某在本案一审、二审期间均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应当由缪某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案号:201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347号】

 

一人公司又称独资公司、独股公司,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都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但两者却存在诸多区别:

一人公司的投资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本身具有法人资格,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需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从这两种企业的对比中可见,一人公司相比一人独资企业,在责任承担上优势明显,因此很多企业主选择设立一人公司。但由于一人公司设立的门槛较低,责任承担上较为保守,决策权又仅是股东一人,内部监督机制缺乏,很容易产生将公司的财产挪作私用、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等人格混同行为;股东又容易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不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因此,基于一人公司的特点,为防止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原则,《公司法》中针对一人公司设立了较为严格的特别条款,主要有以下规定:

 

1.投资限制

 

《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条即一人公司的“计划生育”制度,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第二家一人公司;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则不能作为股东去投资设立一人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人公司的股东是法人的,则不受此条款限制。

 

2.无股东会

 

《公司法》第61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仅有一人,因此不存在股东会这个一个机构。同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所作出的文件称为“股东决定”,而非“股东会决议”。

 

3.年度审计

 

《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这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法定审计的特别规定。年度审计既是一人公司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加强对其规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项规定与《公司法》第164条规定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全不同。一人公司实行年度审计是法定要求,是一项强制性的规范,对一人公司实行的是法定审计,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对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指向的是那些有法定审计要求的公司,而并不是说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都需要经过年度审计。

 

4.推定财产混同

 

《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项规定也是针对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法律首先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证明责任加于股东,由股东证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否则,将推定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公司从而丧失独立法人人格,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项规定的重点在于股东须“自证清白”,即一人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此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可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直接将作为债务人的一人公司和该一人公司股东都列为被告,而且没有义务去证明该股东是否实际滥用了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也没有义务就自己遭受的损失与该股东滥用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判定股东与公司财产是否混同,一般从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等进行综合考量。

 

综上所述,相较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在享受了便利之余,暗藏的风险也不容小觑。为应对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我们认为,在一人公司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角度加以防范:

 

1、严格遵照《公司法》第62条的规定,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建立清晰而规范的财务制度,制作完整规范的财务账簿;对于相关收支进行符合财务规则的记录,尽量避免与股东间的关联交易;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务收支往来,必须有明确的财务依据;

3、避免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代收代付,特别是公司为股东个人消费的支付行为;

4、公司应建立其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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