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股东退股有利于克服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弊端。资本多数决原则是公司议事制度的基本原则,它是投资回报率与风险承担系数相一致的精神的体现,也是资本民主的体现。这一原则若运用得当,将有力地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运行。但是在实践中,资本多数决原则被滥用的情况极为突出。资本多数决原则使得大股东有机会凭借手中表决权的优势操纵股东会和董事会、监事会,损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使小股东的投资收益目的落空,严重地挫伤其投资热情。
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使“股东大会”异化为“大股东会”。中小股东因为人微占轻,遭受大股东压榨而苦不堪言。法律为保护小股东的权利设计了股东代表诉讼、征集表决权、股东回避等一系列制度,当小股东通过上述制度仍然不能摆脱遭受压制的困境时,选择逃离公司往往成为唯一的出路。正所谓是“三十六计走为上”。因此,股东退出制度有利于克服资本多数决的弊端,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